JACO 積高台灣
退換貨與退款政策
說明台灣訂單的七日解除權、法定例外、瑕疵商品處理、退回運費與退款時程。
台灣銷售業者與網站經營者資訊
銷售業者及經營者:香港商積高實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在台代表人:曹銘心
統一編號:62225481
電子郵件:enquiry@jaco.com.tw
在台營業所: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 3 段 189 號 10 樓
1. 適用範圍與交易身分
本政策適用於您向 香港商積高實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(JACO 積高)在 www.jaco.com.tw 購買商品的台灣訂單,並與 JACO 商品頁、報價、訂單確認及適用法律一併構成交易內容。退換貨與退款由 JACO 直接受理並負責處理。
消費者保護法所稱「消費者」依實際交易目的判斷。符合該定義的通訊交易消費者享有下述法定權利;純粹為營業、生產、轉售或專業用途的非消費性採購,則依個別交易條件、民法及其他適用法律處理。帳戶名稱或是否填寫統一編號,不是唯一判斷標準。
2. 通訊交易七日解除權
除第 3 節所列且在交易前清楚告知的法定例外外,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的消費者可在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寄送書面通知至 enquiry@jaco.com.tw 的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,也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只要在法定期間內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通知,即視為已在期間內行使。
若依法應提供的解除權資訊未在收受商品時提供,七日期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自補行提供的次日起算;法定最長期間仍依該條規定。JACO 的交易條件不得縮短、排除或增加法定解除權的成本。
七日是猶豫期,不是商品試用期。為確認商品性質、功能與狀態所必要的拆封或檢查,不會因此當然喪失解除權;超過必要檢查所造成的價值減損,可能需依法按比例償還。
3. 法定解除權例外
只有在商品或服務符合下列法定類型,且 JACO 已於交易前清楚告知時,才排除七日解除權。未清楚告知時,不以該例外排除消費者權利。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除契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的客製化給付,例如已依指定尺寸加工、刻字或特殊組裝的商品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完成的線上服務,且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。
-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4. 商品檢查、包裝與價值減損
- 請在合理可行範圍內保留商品、附件、贈品、說明書、保固文件及包裝,並以足以保護商品的方式退回。原包裝不是行使法定解除權的絕對條件,但缺件或不當包裝造成的損害可能影響返還範圍。
- 因必要檢查或不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造成商品毀損、滅失或變更,解除權不因此消滅。
- 若使用程度超過一般實體店面可合理檢查的範圍,且造成可證明的價值減損,JACO 得依法律請求按比例償還,但不會任意以「已拆封」概括拒絕。
5. 瑕疵、錯誤或運送損壞
收到錯誤商品、數量短少、運送損壞、無法正常運作或與約定規格不符時,請在發現後儘速聯絡我們並保留商品、外箱、託運標籤及可協助判斷的相片或影片。及早通知有助於物流查核,但不會以內部的 24 小時或 48 小時期限排除您依法享有的瑕疵擔保或損害賠償權利。
七日解除權與商品瑕疵權利彼此獨立。即使七日猶豫期已過,您仍可依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、個別保固或其他適用法律,就原有瑕疵主張修理、更換、減少價金、解除契約或損害賠償等適當權利。
6. 申請與退回流程
- 寄信至 enquiry@jaco.com.tw,提供訂單編號、聯絡方式、欲退回的品項與數量,以及希望行使七日解除權或商品問題的簡要說明;法定無理由解除不以提供理由或相片為成立要件。
- JACO 會受理申請並安排回收方式與退回地點。請勿在未確認收件資料前寄往登記地址,以免延誤或遺失。
- 消費者以書面通知行使法定解除權時,除雙方另有個別磋商,JACO 會在收到通知次日起十五日內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。
- 非消費性商業退貨、換貨或維修會依個別核准內容提供退貨編號、寄送方式與時程。
7. 退款方式、時程與運費
- 依法行使七日解除權時,消費者不負擔退回商品所必要的費用。JACO 會在取回商品、收到退回商品,或收到解除服務契約通知的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已支付的對價。
- 因錯誤出貨、原有瑕疵或可歸責於 JACO 的運送損壞所需合理退回費用,由 JACO 負擔。
- 其他經個別同意的非消費性或非瑕疵退貨,其原始運費、退回費用、整新或價值減損處理依事前揭露及個別協議辦理。
- 退款原則上退回原付款方式;無法原路退回時,我們會以安全方式確認替代退款資料。銀行、信用卡或支付服務商的入帳作業時間不在我們控制範圍,但不影響 JACO 依法在法定期限內返還已支付對價的義務。
8. 換貨與後續處理
換貨須視庫存與供應狀況而定。無法提供相同商品時,您可依法律與交易情況選擇退款或其他適當方案;未經您同意,我們不會以不同規格、產地或配件的商品取代。
JACO 直接負責退換貨申請、處理進度及退款。商品頁或個別書面約定如提供更有利且有效的條件,依該條件辦理;我們不會以供貨商、品牌或物流商的作業規則限制您的法定權利。
9. 聯絡與消費爭議
退換貨或退款問題請寄至 enquiry@jaco.com.tw。如屬消費申訴,我們會在收到申訴後十五日內妥適處理;您也可依法向消費者保護團體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、消保官或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或調解。
官方法規參考
法規如有修正,以主管機關公布的最新正式條文為準。